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我跟我老婆都是湖南农村户口,我们结婚八年了,现在孩子都上学了,所以想在宜昌把户口落下来,于是在宜昌买了一套房子准备落户,宜昌购房合同入户可以吗?
可以的。当事人不能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而需要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时,应该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加盖印章的备案证明,才能迁入户口,具体流程能够参照如下解决: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备案登记证明、寓居证等资料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认可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认可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资料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解决落户手续即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