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的爷爷身体很好,现在已经65岁了,还在上班,但是前几天在单位被一个年轻人撞到导致他受伤,现在还在住院,我朋友想给他爷爷做工伤认定,请问超过60岁可否认定工伤?
不可以。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专业解答针对年长员工的工伤鉴定标准如何确定通常状况下,男性在年满六十周岁前,女性在年满五十周岁前,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便可以依法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已经顺利进入退休生活并得到了基本养老金保障的人士,他们在重新择业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起来的工作关系并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所承认的劳动关系范畴。
专业解答法律明文规定,凡年满六十周岁者,均已符合国家法定之退休年龄范围,因此不再受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保护。依据该法规,年满六十岁之人无法享有工伤赔偿等相关权益,故此类人士无法提出工伤申请。
专业解答60岁以上农民工与雇主之间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认定为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能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解答达到60周岁的劳动者,一般会被认定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他们在工作时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如医疗、护理、生活营养以及交通等费用。赔偿金额则会受到伤情、责任等因素的影响。不过,这类劳动者无法享有工伤保险中的某些赔偿,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专业解答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与单位之间一般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他们遭受人身伤害时,一般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法规来索取赔偿,其中包括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具体数额要根据具体伤情、治疗费用和当地经济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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