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作为公司的一名股东,但是没有登记在册,没有享受到公司股东的实际权力,也就是所说的隐名股东,所以我这边想变成显名股东,请问隐名股东的显明途径一般是什么呢?
隐名股东不符合股东身份的形式要件,本身并不属于应该登记而未登记的事项。股份公司为资合性公司,因此只要在名义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直接转让即可;而有限公司为人合性公司,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若要实现隐名股东显名化,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此处的其他股东为名义股东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有限公司隐名股东如实际参加股东会、进行股东会表决或以股东名义等方式参与公司管理,则有理由相信公司其他股东已经同意隐名股东显名化。
2020-07-09 15:15:33 回复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要走什么途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律师解析 1.是实际出资,这种出资应当以成为公司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为目的,而不是基于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之间的借贷关系。 2.是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如果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却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任何信任关系,也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3.是不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况。 在现实的隐名投资中,规避法律存在的原因包括有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如法律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证券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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