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很久之前已经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已经太久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对方一直迟迟不肯交房,说是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个应该属于违约了,购房合同违约属于什么责任,违约金怎么算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20-07-08 10:22: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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