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成都楼市又出新的政策,房子也开始打折销售,我年前买的房子,现在有点后悔,跌价了,我想退掉,想问下政策影响购房合同无效吗?多谢大家了
众所周知,限购令下限制的是购买,并未明确规定违反的后果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双方在明知有限购政策的情况下依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购房人交付房款,售房人交付房屋,交易亦可完成,房产证的办理需要待限购政策的变化或取消方可实现,当事人亦可通过对其名下的房产实施处分等行为以使其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交付房屋等内容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故限购政策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
2020-07-07 14:05:42 回复
事实上,住房限购政策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退还购房人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不适用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迟延履行,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损失。
对于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后,一方隐瞒或者虚构相关事实,导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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