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四年前因酒醉、意识不清的状态下打了警察,先是刑事拘留,后面取保候审,有行政拘留的记录。现在案件移交检察院,因为不清楚法律方面的知识,期间有签认罪认罚的相关说明,现在提起公诉下了起诉书,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在怎么办,能撤诉吗?
你无意识,警察有意识法律有规定,依法服刑、服从判决,以后不喝酒就好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0-09-30 09:0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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