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学校有学生通过自己的能力进行设计,同时他独立自主设计的产品获得了专利权的保护,产品具有非常强的新颖性,我想了解一下专利权的新颖性体现在什么方面呢?
(1)公开标准。公开与否,是区别新旧发明、新旧实用新型,以及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的重要根据。所谓公开,主要是指书面公开、使用公开和口头公开三种公开的方式,即用上述的方式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达到为人们所知晓。在实际操作中,审查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往往靠文献检索。查阅已批准的专利中是包括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查阅公开发表的文献中是否包括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时间标准。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分别独立地创造出来,那么,判别谁的发明具有新颖性,就有一个时间标准问题,这是认定发明或者实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的第二标准。目前,世界各国有两种时间标准:一种是发明日标准,根据这种标准,只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发明日之前未被公开(公知公用),就具有新颖性;另一种是申请日标准,凡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知公用就具有新颖性。我国采取的是申请日时间标准,专利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地区标准。主要指在法定地区内未被人们所公知公用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均可被确认为具有新颖性。目前,世界各国判断新颖性所采用的地区标准,有绝对世界性地区标准、本国地区标准和相对世界性地区标准三种。我国专利法在书面公开上采用了绝对世界性地区标准,而在使用公开或者其他公开上采取了本国地区标准。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以及科学研究和国际交往的需要,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还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是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专利权不丧失新颖性有哪些例外情形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专利的新颖性、著作权的创造性有一定的区别,首先这两者的保护条件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受专利权保护,一个是受著作权保护;其次这两者的保护时间不同,最后这两种权利的适用范围不同。
专业解答专利新颖性和著作权独创性的要求不同,著作权的独创性体现在作品的表现形式上,并不涉及作品所反映的思想和信息,专利的新颖性是指该项发明必须是首创的,所使用的技术与现有的技术不同。
专业解答(1)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发明创造的内容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3)末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
专业解答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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