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一个同学昨天晚上被行政执法人员带走了,说是涉嫌了一场持刀抢劫案,将他进行拘留了,据朋友同学说那些人什么都没有说之间将他带走了,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实施强制措施的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 政的决定》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执法的 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 执法资格,上岗行政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 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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