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了,签订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就不想做了,已经旷工两天,不需要写辞职书,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离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就是说劳动者打个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注意保留录音便于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 劳动者只上了一天,社保也没有缴纳,一天也没有多少工资,加上劳动者旷工两天,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肯定会扣去一部分工资,所以劳动者辞职不辞职没有实质的意义,因为已经旷工两天了,已经有错在先,再通知用人单位无多大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0-06-03 19:48:0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