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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提前通知的话辞退员工?

137****9756 北京-朝阳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15.12.18 08:00:40 1276人阅读

你好,用人单位在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提前通知的话辞退员工,当事人提出一个星期的经济赔偿用人单位拒绝,您看像这样的清况是找劳动仲裁部门解决还是找律师直接起诉比较好。那个单位工作证没有,上班不打卡,能出具的证明只有两份邮件。情况就这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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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15-12-18 17:23:5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451条

拓夫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服务。

2015-12-18 15:47:46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7075条

劳动纠纷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你找律师也是先去仲裁。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只有邮件的话,建议你尽快去做公证,否则仲裁庭很可能不认可。另外如果你之前的工资如果是银行转帐,也要把转账明细打印出来,要加盖银行的红章。

2015-12-18 14: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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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尽可能多收集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2015-12-18 14:13:25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833条

你这种情况,一定不要签署人任何文件。先和律师咨询一下,详细的说一个你的情况,看一下证据,在看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先仲裁,现在仲裁为保护劳动者,一分钱都不收。你的情况应该是可以争取到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欢迎你致电详询宫殿安律师本人。

2015-12-20 13:29:12 回复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需要该公司部门鲜红章,并列明辞退理由,员工没有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单位辞退员工是否提前30天视辞退原因而定。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
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随时解除合同,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按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退员工提前30天通知员工也需要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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