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6年弟弟1人买的建房用地,1988年姐弟二人共同出资(一家一半)在这块地建的房屋; 2.1993年弟弟私自办理的房产证。 3.1997年弟弟因银行欠款怕没收房屋,与好朋友韩做了一个诉讼,以欠韩钱为由,经法院裁定将该房租抵押给韩。 4.2019年韩将房屋过户到弟弟儿子名下。 5.2020年弟弟以房产证是其儿子名下为由,要求姐姐一家搬出。(88年到20年姐姐出钱部分的房屋一直为姐姐在使用或出租)。 6.姐姐家有什么办法争取回属于自己出钱建的一半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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