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刚刚检查出来怀孕了,非常的高兴啊,家里人也很期待孩子的到来,现在还沉浸在喜悦之中,我想要了解一下啊,怀孕女职工享有哪些假期?有人知道吗
1、产假98天(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产前休15天,其余为产后休假。
2、晚育在原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含休息日,不含法定假日)
3、剖腹产在原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含休息日,不含法定假日)
4、7个月(含7个月)以后,每班安排休1小时。(是否可要求公司按规定执行?)
5、产前检查按劳动时间予以计算,不扣除工资。(请问是否有规定6个月前每月只提供半天产前检查,6个月以后按实际产检给予假期?)
6、在婴儿出生1年内,公司每天提供1小时哺乳假,可累计休,如儿童体弱,提供医院检查证明,可延长半年哺乳假。
7、产假的工资仍按照原工资支付。
第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
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看具体情况。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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