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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垫付医药费、强交险以垫付一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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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2、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先行垫付其中的一部分医疗费用。比如说,你方是车方,对方是行人的,而且你方车应有交强险吧,如果你方承担个次要责任的话,那么按规定交强险应有至少一万元的医疗费用是要赔付给第三方(即伤者方),以后凭医疗发票是可以报保险的,那么你方可以垫付一万元,保证没有什么损失。但如果伤者伤势比较严重,所产生的医疗费超出一万元以上的,那么在事故认定出来前,那就要根据你的经济能力来衡量并以救人为上的原则进行垫付了。你方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你方应该保管好医疗押金条,在为伤者在以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向对方摄取正规的医疗发票及相关的病历及诊断,以作以后的理赔之用。
专业解答医疗费用赔付上限为1万元,保险公司理赔时垫付责任也以该金额为准。若伤员病情严重,预计费用远超1万元且被保险方有责任,保险公司会视情况垫付。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同意垫付1万元,但若预计费用不超1万元,可能只垫付3000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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