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组织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限定的药物目录)
3、体检费(体检、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限定收费准则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手续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效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花费,视为住院花费进行赔偿。剔除不可报销花费后,可报花费根据就诊医疗组织级别的分别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折后花费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4001-8000元报销55%;8001-12000元报销65%;12001-20000元报销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金额不超出3万元。
2020-04-30 12:09: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