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有一套房产,父母有四个子女,大儿子
186****7122
安徽-马鞍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4.27 13:45:05
383人阅读
父母留有一套房产,父母有四个子女,大儿子,二女儿,三儿子,四女儿。父母在世时(1996年)与三儿子一人出了一半的钱购买了该房产。并与三儿子在1999年办理了房产公证,签署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内容大致为:父母自愿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三儿子,父母有权居住至死亡。但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现父母双亡,大儿子强占父母留的房产,换锁,不让人进入,更加不肯办理过户给三儿子的手续。其他两女儿,虽未强占,但是也未表示愿意放弃继承权利。现想咨询,1.三儿子手持房屋赠与合同和赠与合同公证书,通过法律能否维护其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