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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我老公是儋州

ask****912 福建-厦门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4.21 13:30:49 493人阅读

你好!我是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我老公是儋州市王五镇人,我诉讼离婚应该去哪里?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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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8224条

你们都有在厦门居住吗 双方都同意离婚吗

2020-04-22 10:00:26 回复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771条

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

2020-04-21 14:48:29 回复

海南省儋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具有儋州市的非农业户口(不含国营农场和洋浦管理局辖区的非农业户口)。
2、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家庭现有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1.5万元。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
  
1、向儋州市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好表内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准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证明材料,交由工作企业或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或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由工作单位审核),主要审核上述三个条件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审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单位签署同意申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由审核居委会或单位将申请提供经审核的证明材料、公示照片及已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交给所在地的镇政府(单位作意见的交给上一级主管部门),按同样的程序审核、公示、签署同意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由二审单位将申请人的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由“中心”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即是符合条件的申请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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