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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第十四条,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第三次用人单位一定要和劳动者续签合同?

139****1100 海南-海口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4.16 15:35:21 326人阅读

按照劳动法第十四条,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第三次用人单位一定要和劳动者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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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释一下:自今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所说的终生员工就是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醒注意的是,这里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从08年开始计算的。

2020-04-16 15:5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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