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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生了二胎产假是否可以延长?

138****5696 安徽-合肥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4.06 10:01:47 375人阅读

安徽合肥生了二胎产假是否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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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综上,如果不是难产的话,产假应该为:60天98天=158天。

2020-04-06 10:1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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