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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儿子乙(8岁)被丙的儿子丁(9岁)打

ask****062 江苏-泰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3.21 17:17:30 9600人阅读

甲的儿子乙(8岁)被丙的儿子丁(9岁)打伤,花费医疗费15000元。双方家长甲和丙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受害方拟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丙丁在诉讼中的地位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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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343条

原告和被告是小孩,法定代表人是双方父母。

2020-03-22 07:0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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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甲和乙打架,甲误伤了劝架的丙,丙构成轻伤,甲不构成犯罪,但要赔偿丙的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0-12-17 18:3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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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83407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6112条

你这是把法考的题目拿上来咨询?

2020-03-21 18:25:53 回复
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15422条

太简单了

2020-03-23 16:03:58 回复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配偶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无子女的夫妻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出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均等继承。问题中,乙丙丁都是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先将甲和乙的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乙所有,剩余的一半再由乙丙丁三人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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