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给予以奖代补。如2012年市政府出台的《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规定:对当年在本市内,新增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亩补助60元;对发展设施农业(新建蔬菜、瓜类、草莓、食用菌、苗木花卉等标准园)的,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分类型和规模予以补助等。区政府在《发展都市农业扶持办法(暂行)》中也规定: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3000亩(集中连片不低于10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再给予6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每亩奖励1000元,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每亩以奖代补500元,最高以奖代补50万元。当年新建蔬菜、瓜类等设施钢构大棚(宽度5米以上,弧顶高2米以上,单个大棚占地不少于666平方米,下同)或温室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以奖代补10万元,100亩以上以奖代补20万元,300亩以上以奖代补50万元,500亩以上以奖代补70万元,1000亩以上,提请区政府议定奖补。对当年新增露地中药材、蔬菜连片100亩以上以奖代补5万元
板栗的征收补偿不仅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同时需要结合你的附着物的实际情况比如:生长周期,占地面积,土地性质,当地经济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市场价格赔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4、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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