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范XX被湖北XX公司聘用,担任项目负责人。2月14日下午,范XX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前往沙市区“新声带”KTV唱歌。期间,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接警后赶到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被强行带离。在被带离过程中,他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被带上警车后,还将右腿放在车门外阻止车门关闭,并与民警袁XX发生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辅警和群众联合制服。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
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范XX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礼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
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肖仲鹏律师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提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范XX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与指控一致,并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刑事判决书、谅解书、诊断证明书、调查评估意见书,现场监控视频截图、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法院认为,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不过,范XX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肖仲鹏律师提出的被告人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起案件由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的肖仲鹏律师代理。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尤其是饮酒后,不要做出冲动的行为,否则很可能触犯法律。一旦涉嫌犯罪,要积极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并争取谅解,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获得从宽处理。
这起案件中,范XX袭警本应受到严惩,但最终却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其中,肖仲鹏律师的辩护起到了关键作用。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基础。执业以来,他处理了200余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本案中,他准确地抓住了范XX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并在辩护中充分阐述,为范XX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正是因为他多年来对每一个案件的专注和认真,才能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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