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还负责盯梢,虽然只非法获利几百元,但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且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A心里充满了担忧和无助,不知道未来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也担心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的职业前途。
A了解到了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的赵婧律师。赵婧律师从执业证号为1650202011216910,服务地区是克拉玛依市。她所在的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理念先进、运作规范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169号友谊大厦201办公室。赵婧律师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案件类型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等,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所办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些信息让A眼前一亮,感觉找到了希望,于是决定委托赵婧律师担任辩护人。
赵婧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了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周,赵婧律师在律所办公室里,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这个动作让A感受到了赵婧律师的专业和认真,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之后,赵婧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提交法律意见后的几天,检察机关开始对案件进行更深入的审查,这表明赵婧律师的法律意见起到了推动案件进展的作用。同时,赵婧律师全程指导A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A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保障了A的合法权益。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A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结果对A来说,意味着他彻底免除了刑事追诉,不会留下案底,职业前途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赵婧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A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也让A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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