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2025年X月XX日凌晨,在天津市XX区的某电竞酒店408号房间内,发生了一起盗窃事件。被告孙X(案发时未满14周岁)将房间内的三块电脑主机显卡、三条内存条、三个CPU盗走。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孙X长时间未归后,进入房间检查,发现物品被盗,马上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被盗物品经天津市XX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共计44,850元。由于孙X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还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不执行)及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原告酒店公司为了追回损失,陷入了发愁的境地。这么大一笔损失,对方又是个未成年人,这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但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委托了天津某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提起了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孙X及其法定代理人孙X某共同赔偿财产损失44,850元。然而,二被告经法院依法公告传唤,都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酒店公司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找到了张书雯律师。当时酒店方特别焦虑,担心这损失追不回来,毕竟对方是未成年人,又不出庭。
张书雯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大量的工作。她系统地整理了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价格认定结论书》等公文书证。这些工作可不少,每一份文件都要仔细查看、分析,确保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完整性。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书雯律师的核心逻辑是,通过这些公文书证,清晰构建侵权事实、损失金额与监护人责任之间的证据链条。她知道,在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责任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她紧紧围绕这个规定,利用行政机关已作出的认定结论,来证明侵权事实和损失金额。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书雯从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办理过相关案件百余件。虽然这里没明确说未成年人侵权类案件的具体数量,但从她丰富的办案经验可以推测,她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张书雯律师通过公文书证构建的证据链条。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据这些证据进行了审理。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X盗窃原告酒店财物,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确认了公安机关委托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所认定的损失金额44,850元,判决被告孙X某(孙X之父)赔偿原告财产损失44,850元,赔偿费用首先从孙X个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孙X某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亦由被告负担。
对比酒店方最初的焦虑,担心损失追不回来,到最后法院全额支持了他们的诉求,这个结果可以说是非常理想了。这个案子能成功,关键在于张书雯律师系统整理的公文书证,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让法院能够清晰地认定事实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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