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甲找到盛春龙律师,委托其处理自己的离婚案件。某甲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然而因双方性格差异大,经常吵架,自2012年2月起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与被告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着手分析案情。他指导某甲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为了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律师让某甲寻找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在证明分居这一关键事实时,律师让某甲拿出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等证据。同时,律师还不忘收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经过一系列准备,该案进入庭审阶段。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此次诉讼,盛春龙律师帮某甲达成了自己的诉求。
2018年案件结束后,某甲的生活看似恢复了平静,但婚姻所带来的后续影响尚未完全消散。在此期间,盛春龙律师曾主动回访过某甲,了解其生活状况,某甲也未发生推荐他人找盛春龙律师的行为。
到了2024年,距第一次委托已经过了六年,某甲又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原来,某甲在第一次离婚判决后,发现还有部分婚姻期间的财产未进行合理分配,且涉及一些债权债务纠纷,于是某甲再次找到了盛春龙律师。
这次的案件与六年前有很大差异。六年前主要是解决离婚、抚养权和部分财产分割问题,而此次重点在于未分配财产的界定和债权债务的处理。财产情况更为复杂,涉及一些投资收益和隐藏资产的调查。
针对这些差异,盛春龙律师调整了工作方法。他首先对某甲提供的所有财产线索进行了详细梳理,制定了一份更为全面的财产调查清单。与第一次不同的是,这次他还联系了专业的财务调查机构,协助调查那些可能隐藏的资产。在债权债务方面,律师仔细审查了每一笔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以及相关合同,以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同时,他还收集了某甲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经济贡献等方面的证据,以便在财产分配中争取更合理的结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盛春龙律师在这次案件中也为某甲争取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法院对未分配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明确了债权债务的归属。后来某甲向朋友说,经历这两次事情,遇到问题就找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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