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盗窃罪案精准辩护,为被告人争取轻判结果

盗窃罪案精准辩护,为被告人争取轻判结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55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永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5人 执业8年
律所: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420181002085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61166588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王永强资深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律师365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
更多>
导读:2018年2月,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董XX、孔XX犯盗窃罪。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王永强律师为董XX辩护。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指出指控部分证据不足,结合董XX自首、立功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董XX获轻判,孔XX也依法量刑并责令退赔损失。
盗窃罪案精准辩护,为被告人争取轻判结果

案件起始于2017年,被告人董XX、孔XX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2017年10月12日,董XX自动投案并协助抓捕孔XX。2018年2月26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起执业于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此次受董XX委托为其辩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永强律师凭借其曾有的警务工作经历,深谙刑事侦查流程。他仔细审查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发现指控董XX、孔XX窃取刘X2相机、黄金戒指,仅存在被害人陈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于是,王永强律师在庭审中提出相关辩解,认为该部分指控证据不足

鉴于董X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王永强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向法庭提出董XX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同时,考虑到董XX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孔XX这一情节,律师指出董XX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

对于孔XX的犯罪情况,王永强律师关注到其在盗窃刘X3家中财物时,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并且孔XX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指控二被告人窃取刘X2相机、黄金戒指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董XX因自首和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孔XX因犯罪未遂及如实供述等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二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王永强律师作为业内公认的资深实力派律师,长期担任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主播律师,坚持公益普法,在当地法律行业树立了极高的专业口碑与公信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