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客户郭女士作为某混凝土公司的员工,因公司债权转让,陷入了追讨货款的困境。这起案件涉及到混凝土供应合同,被告是南京某服务有限公司。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签订合同后,按约供应了价值较高的混凝土,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延迟付款。郭女士按照公司规定垫付了欠款,随后某混凝土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她,然而被告对债权转让等事项并不认可,这让郭女士的追款之路困难重重。
魏雅雯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拥有法学学士的学位,自2019年开始在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展现出了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在接手案件后,魏雅雯律师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她仔细查阅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8次对账明细表、混凝土送货单等大量证据,深入分析合同条款和案件细节。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她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力求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
在庭审过程中,魏雅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辩解。针对被告称对合同不知情以及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的说法,魏雅雯律师通过展示合同上加盖的公司印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和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她还指出,虽然原告在20XX年XX月供应的混凝土超出了被告授权代理人汪XX的代理期限,但送货单可以证明混凝土都送到了被告的项目部上,应认定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同时,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过高违约金计算标准,魏雅雯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合理提出应酌情调整的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某服务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郭女士货款537248.23元,并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1日起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郭女士对魏雅雯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她专业又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魏雅雯律师始终全力以赴,为郭女士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魏雅雯律师不仅拥有三级律师、心理咨询师三级、基金从业资格等专业能力证书,还获得了《上市宝》《家富宝》等学习证书。她以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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