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他办理的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能清晰看到他与常规辩护路径的差异。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重点强调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如认罪态度好、初犯等,以期望在量刑上能有所从轻。而且在批捕阶段,一般较少主动出击去争取不予批捕,大多是等待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再进行辩护。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等情况。接着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跟进案件,结合万X悔罪表现,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
按照常规,此类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案件,被告人很可能会被批捕,进入审判后可能会被判处实刑,量刑也会相对较重。
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在批捕阶段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其缓刑建议,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主动出击、全程跟进并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成功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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