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以办理各类证书为名实施诈骗。他人得知周某能办证书后,联系同案人员与周某协商,由同案人员寻找需办证人员。他们在明知无法办理真实证书情况下,骗取被害人资金并部分转给周某,另有他人直接转钱给周某,截至案发,周某共骗取11万余元。案发后,周某亲属代其退缴全部涉案赃款。甘肃定西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起在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担任周某的辩护人参与案件。
在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时,甘肃定西朱红亮律师凭借在大学期间系统学习法学知识所积累的扎实理论基础,认真倾听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的指控周某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朱红亮律师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就对各类证据规则有深入的研究,这使得她能够迅速对证据进行分析和判断,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庭审中,被告人周某对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甘肃定西朱红亮律师结合周某的认罪态度以及案发后其亲属代退赃款等实际情况,发表辩护意见。朱红亮律师在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精准地提出周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她的每一个观点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在长期的庭审实战中,她已经熟练掌握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审查,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甘肃定西朱红亮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密切关注着案件的进展,积极维护周某的合法权益。她凭借自己细致入微的办案风格和清晰的逻辑思维,在质证环节中,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和质疑,为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但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采纳了朱红亮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同时对退缴的违法所得作出相应处理。朱红亮律师长期扎根基层法律服务,以专业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在当地司法领域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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