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约8年的吴晓律师,是山东信舆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建设工程等领域经验丰富。以其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如果一审已经对违约金、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等作出判决,上诉方想要改变判决结果,常规的处理思路是围绕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从证据的完整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但多数情况下较难改变一审判决。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吴晓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作为上诉人XX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他精准抓住违约金起算点、计算标准及债权实现费用这三大核心争议,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与法律规范进行充分论证。他指出一审违约金起算时间、计算标准错误,合同约定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该标准符合行政法规与司法惯例,且违约方未举证证明违约金过高,法院不应调整;同时强调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费用,一审驳回该项诉求不当。
按照常规,二审大概率会维持一审判决,即XX建设公司支付货款及按LPR1.4倍计算的违约金,XXXX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请求。
但实际结果是,二审法院采纳了吴晓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民事判决,改判XX建设公司支付货款及按日万分之五自2021年9月3日计至清偿日的违约金,支付律师费74000元、保全保险费8963元,XXXX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被上诉人负担。与常规结果相比,成功纠正了一审错误裁判,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支持日万分之五违约金、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的胜诉结果,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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