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是94岁的刘XX,住在重庆市渝中区,委托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和徐晓律师。被告是某甲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嘉兴市XX县。
刘XX说,被告某甲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让他在案涉股票投资里遭受了26944.98元的经济损失,所以请求法院让被告赔偿这笔损失,还得承担诉讼费用。而被告某甲公司承认虚假陈述实施日是2017年4月29日,揭露日是2018年4月27日,基准日是2018年6月12日,基准价是4.58元。但被告觉得原告提供的交易对账单不完整,没办法准确算出投资差额损失。同时,被告还认为原告的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公司自身经营负面事件等非虚假陈述因素造成的,这些得从赔偿范围里扣除。对于原告来说,他年事已高,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和被告的诸多抗辩,想要争取到赔偿困难重重,心里肯定特别焦虑。
徐晓律师和胡律师是在原告委托后介入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全面梳理了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股票交易记录,明确了有效买入数量、买入均价以及持有情况。光是梳理这些交易记录,就不知道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而且,律师团队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徐晓律师团队围绕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展开了有力论证。针对被告提出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等抗辩理由,律师团队结合已有生效判决的认定标准,提出了合理的损失计算与扣除比例建议。这些建议为法院最终裁判提供了充分依据。
徐晓律师从2006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了投资损失。他还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还获得过不少荣誉,像2022年度荣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优秀公益律师——优秀代理奖,代理的“獐子岛集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获得《商法》2022年“年度杰出交易”奖,代理的“利隆媒体证券虚假陈述案”获得律新社2024“年度标杆案例”。
最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共有效买入股票7800股,首次有效买入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买入均价为7.62元,并且持有至基准日之后,基准价为4.58元。投资差额损失算下来是7800股×(7.62元-4.58元)=23712元。考虑到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被告自身经营内外部环境等因素,法院酌情扣除原告投资损失的20%。佣金及印花税按总损失差额的1‰计算,共计47.42元。最终判决被告某甲公司赔偿原告刘XX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19007.54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一开始,原告要求赔偿26944.98元,最终获得了19007.54元的赔偿。虽然没有达到原告最初要求的金额,但在被告诸多抗辩、存在系统风险等复杂情况下,能争取到这样的赔偿结果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律师团队全面梳理交易记录、构建证据链以及在庭审中围绕因果关系的有力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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