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地公安机关对L某及其员工立案侦查,扣押了L某生产的所有配件以及存放于公司、用于产品研发的其他公司生产的仿真枪模型,并冻结了L某的银行账户。这一突如其来的行动,将L某卷入了一场法律风波。而此时,明月律师介入了此案。
明月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于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自2019年起,她侧重于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取得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她还是赤峰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等,积极履行着社会职责。
在L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中,辩护人接受委托时,L某案件的鉴定意见尚未有定论,L某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明月律师对L某进行了全面辅导,要求其关注鉴定检材等细节,还让其准备身患癌症的病历,以保持非羁押状态,因为她深知这是无罪辩护的基础。鉴定意见送达后,明月律师通过L某对鉴定结论的描述,向公安机关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指出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在公安机关侦查出售配件的相关平台时,她指出鉴定机构未对扣押配件鉴定,表明L某生产的配件未达枪支配件标准,不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进而要求退还扣押物品、解除冻结措施。之后,她又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最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无独有偶,在XX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中,XX在淘宝付款时发现账号内多了他人银行卡并多次使用,消费金额达16000元。报案当日XX母亲赔偿并取得谅解,次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变更为信用卡诈骗罪。明月律师提出多个观点为XX辩护。她认为XX的消费依托于支付宝账户而非银行卡,不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构成要件;XX在立案前已完成退赔,无法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此外,XX系在校学生,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检察机关认为XX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决定对其不起诉。
明月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策略。在仿真枪案中,她在程序里“寸土必争”,让当事人能在自由状态下与办案机关平等对话;在信用卡案中,她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本源分析,深入挖掘案件细节,融入情理因素,为法律适用提供全面视角。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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