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为未成年人朱X,由其父担任法定代理人,委托祖父及张琪律师代理,被告是某大型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原告父亲在2016年至2023年间,为原告先后投保多份重大疾病保险。2024年3月,原告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血管疾病并接受手术治疗,原告认为所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未成功,于是提起诉讼。由于是涉及同一保险事故的多起关联案件,法院依法合并审理。
张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他全面梳理多份保险合同、病历资料、手术记录、缴费凭证等证据,逐一核对各险种赔付条件,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三案合并审理的特点,张琪律师统筹制定诉讼策略,精准核算理赔金额,并协助原告合理调整诉讼请求。在法院组织的调解过程中,他围绕保险责任、疾病认定等核心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推动双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从张琪律师的执业经历来看,他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办理过众多如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还担任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面对这起保险理赔纠纷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保险金930000元,涉案全部保险合同终止,原告无需再缴纳后续保费,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调解书经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此次案件调解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体现了张琪律师在处理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