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康X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原告才仁某某以被告康X存在家暴行为、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其诉至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由自己抚养婚生女,康X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主张平均分割3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康X赔偿离婚损害赔偿金8万元。
康X在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诉讼时,感到十分无助和迷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已经处理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制定务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在多起疑难案件中为当事人实现了合法权益最大化,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此外,贾小燕律师还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2022年被中共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五四青年好律师荣誉称号,2025年被中共甘孜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2020-2025年度优秀律师,同年还被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评为年度优秀律师。
接受委托后,贾小燕律师立即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她首先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与证据,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锁定了核心争议点。为了制定出最有效的抗辩策略,贾小燕律师多次与康X沟通,深入了解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和生活细节。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感情基础原本是良好的,矛盾只是因生活琐事引发,并未彻底破裂,而且康X有强烈的维护婚姻意愿。
在庭审前,贾小燕律师精心准备了相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她向法院提交了多份证据,包括康X代父亲经营藏餐店的相关证明,以证明原告主张的38万元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康X代父亲经营藏餐店的收款。同时,她还对原告提供的所谓家暴证据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这些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
庭审中,贾小燕律师专业地进行举证质证,清晰地发表抗辩意见。她紧扣夫妻感情未破裂这一核心要点,充分阐述了维护婚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她指出,原告主张的家暴事实无充分证据佐证,离婚损害赔偿诉求于法无据;若法院判决离婚,康X的经济与生活条件更利于婚生女成长。她的发言逻辑清晰、有理有据,为法院的裁判提供了关键参考。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无法证实家暴事实,依法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康X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评价道:贾律师思路清晰,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她一直很耐心地给我分析情况,帮我制定了很好的抗辩策略,最终帮我保住了婚姻。贾小燕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康X的婚姻得以延续。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