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丽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常会遇到一个棘手问题,那就是在庭审中为被告进行抗辩时,单纯依据法律条文进行辩论,说服力不够强。为解决这个问题,张丽律师逐渐形成了“引用类案观点抗辩法”。
这个方法主要有两个核心步骤。首先,在接到案件后,张丽会第一时间确定与本案争议焦点相似的地区。例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她会重点关注劳动法规适用、退休年龄认定等有类似看法的地区。接着细致检索这些地区法院的类似案例,这是为了从不同案例中找到与本案相关的裁判观点和依据,作为后续抗辩的有力材料。然后,她会在书面意见中巧妙地引用这些类案的裁判观点融入己方的抗辩理由中。这样能让法官从多个实例中看到类似情况的处理方式,从而增强抗辩理由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张XX与某餐饮管理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正好验证了这一方法的有效性。2024年3月6日,张XX入职某餐饮管理公司从事后厨工作。3月20日,张XX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承担次要责任。随后张XX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公司在2024年3月6日至9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不予受理后张XX将公司诉至法院。公司提交书面意见,以张XX入职时已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公司内部登记无其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材料为由,认为双方不宜认定为劳动关系。
张丽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开展工作。她首先确定潮州、秦皇岛、宁德等地,这些地区在劳动争议中的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认定方面有类似情况。接着她仔细检索了这些地区大量类似案例,从中筛选出合适的裁判观点。在撰写书面意见时,她将这些观点合理引用到抗辩理由中,详细阐述当前案件与类案的相似性和应当参考类案裁判的原因。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X到公司工作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宜认定为劳动关系,驳回了张XX的诉讼请求。
张丽律师执业于河南言一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具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身份。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领域案件超200件,尤其擅长合同案件。她为国有贸易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等提供过法律服务,在投融资领域有深刻研究和独特见解。此后,在多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张丽律师都沿用“引用类案观点抗辩法”,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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