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怎么也没想到,曾经的朋友情谊,竟会因为一笔借款变得如此不堪。陈女士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她借款,累计达到了若干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可之后陈女士只偿还了一部分,剩下的本金和利息就像石沉大海,任凭她怎么催收,陈女士都无动于衷。杨女士陷入了绝望,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可能就要打水漂了,这可是她的血汗钱啊。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薛怡雯律师执业至今已经办过305件。
薛怡雯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做律师前,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她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参与多个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等工作。凭借305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曾经在上市公司做法务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只看表面的借款协议,而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细节证据。
在接手案件后,薛怡雯律师首先对杨女士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她仔细审查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借款协议等,发现这些证据虽然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但在利息计算和费用承担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为了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她指导杨女士补充了一些关键的聊天记录,以证明双方关于利息的约定。同时,她还对陈女士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为后续的财产保全做准备。
那个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评选标准是专业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不仅要为杨女士追回欠款,还考虑到了案件的社会影响,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公平正义。
在庭审中,陈女士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薛怡雯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辩论,向法庭阐述了杨女士的诉求和事实依据。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有转账凭证及《借款协议》为证,合法有效。被告尚欠原告本金若干万元,应予返还。关于利息,双方约定的月利率过高,原告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某%计算,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虽然律师费、保全费等因协议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不满足承担条件未获支持,但杨女士成功追回了大部分的借款本金和合理利息。
薛怡雯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我会一直用专业和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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