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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证据迷局中为嫌犯洗脱故意杀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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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318人看过
导读: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妥某因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购买毒品海洛因,被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但经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场证据博弈中,律师凭借专业能力,让妥某最终获存疑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其人身自由与名誉。
“疑罪从无”:证据迷局中为嫌犯洗脱故意杀人罪名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会议室里,一份关于妥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卷宗静静躺在桌上。卷宗里的各种证据材料,仿佛一张错综复杂的网,将妥某笼罩其中。而此时,李学清律师正仔细翻阅着这份卷宗,试图从中找出关键的线索,为妥某的命运寻找转机。

李学清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也有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熟知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要点。此次面对妥某的案件,他深知责任重大。

案件最初,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可能关联毒品犯罪引发的命案)立案侦查,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又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第一时间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在查阅过程中,他敏锐地发现了几个关键问题: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于是,他围绕这些问题提交了法律意见。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在这个过程中,李学清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他深知,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应坚决主张“疑罪从无”。同时,他也严格区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

李学清不仅在专业上有着深厚的造诣,还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他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还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2–2027)。此外,他还在2022年被宾川县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法律型听证员和选任为人民监督员,被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为第一届听证员。这些社会职务体现了他的社会担当和对法律事业的贡献。

他所在的律师团队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层次分明、协同高效。资深律师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是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成功的典型范例,体现了李学清“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的执业理念。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是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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