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陷入了一场劳动争议纠纷,这让我十分头疼。我和公司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支付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产生了争议。我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结果仲裁裁决驳回了我全部请求。当时我手里证据不足,公司还坚称我是自行脱岗离职,双方劳动关系早于我认定的时间就已终止,并且说我未提供劳动不应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我无助的时候,朋友给我推荐了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的杨国鹏律师。杨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执业证号为15113201210648747,服务地区是四川-南充,联系地址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锦绣路五段11号。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法学学士。自创立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以来,杨律师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专注于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跨领域、高难度的复杂疑难案件。这些丰富的履历和辉煌的成绩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杨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周,他就在办公室里仔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他围绕劳动关系存续的关键事实,收集了入职记录、工资结算凭证、个税申报记录、返岗通知等证据。这些证据的收集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基础。在一审开庭前,杨律师多次和我沟通,详细询问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信息。庭审过程中,杨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论证了劳动关系的实际建立时间及终止时间,明确了用人单位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保留我员工身份的事实,成功推翻了公司“自行离职、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的主张。
一审胜诉后,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杨律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从法律适用和案件事实层面进行了专业抗辩。当公司提交新证据时,杨律师及时作出专业质证,指出其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审事实、上诉主张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在二审庭审现场,杨律师思路清晰、言辞犀利,每一个观点都切中要害。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驳回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令公司向我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和补偿金,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杨国鹏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帮我打赢了这场看似艰难的官司,让我在维权的道路上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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