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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起纷争,法院如何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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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8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解正军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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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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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在工地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却不承认劳动关系,还不想支付工伤待遇,这事儿该怎么判?下面就来看看这起劳动争议案件。
工伤赔偿起纷争,法院如何定夺?

案件背景

被告巫XX于2021年3月3日到原告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2021年6月13日,被告在工作中受伤,此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原告主张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查明,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法院对原告的这一主张不予支持。

焦点二:劳动关系终止时间

原告未明确提及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的主张。被告认为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法院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

焦点三:工伤待遇具体金额

原告请求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不过,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故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

焦点四: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

原告起诉导致仲裁裁决未生效。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

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保留好相关证据。同时,对于仲裁裁决结果,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起诉讼。而企业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结尾

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并判决原告支付被告工伤待遇赔偿款。解正军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工伤赔偿领域,他有着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过不少相关案件。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劳动关系和工伤待遇问题时格外从容,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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