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材供货二审案件中,原告A与被告A因湿拌砂浆购销合同履行起纠纷,被告A拖欠数万级别货款未付,一审判决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并按约付数千级别违约金,被告不服上诉,原告委托杨国鹏律师参与二审,当事人担心二审判决改变导致利益受损。
面对各类复杂的法律纠纷,大家或许都会面临着像本案中当事人一样对未知判决结果的担忧。其实,法律纠纷的本质往往是各方利益诉求难平衡,以及对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的差异。杨国鹏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他始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理念,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累计代理案件超1300件,专注于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针对此类二审案件,杨国鹏律师通常会采取以下步骤为当事人解决问题。首先,精准把握上诉人的上诉核心争议点。在这个案件中,上诉人以“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应按LPR计算违约金”为由上诉,杨律师就围绕违约金约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标准展开专业抗辩。他会仔细研究双方合同约定,判断违约金条款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确保从合同根基上找到支持己方观点的依据。
其次,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里,杨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分析。他在论证一审违约金认定的合法性时,会通过梳理整个案件的证据链,将合同约定、违约事实、违约行为造成的潜在影响等因素综合考量,让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件中“活”起来,以此说服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不合理诉求。
最后,全力以赴保障结果。从接受委托开始,杨律师就会为案件制定全面的应诉策略。在二审庭审中,他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积极争取最佳判决结果。就像这个案件,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不仅让委托人顺利收回拖欠货款,更捍卫了委托人依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委托人的利息损失。在大量实务案例中,杨国鹏律师始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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