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原告陆XX以被告龚XX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被告龚XX不同意离婚,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争议。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龚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把握证明标准,答辩中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庭审中,施贝贝律师陈述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并解释了双方分居的原因,强调了夫妻和好的可能性,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同时,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施贝贝律师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本案离婚诉求未获支持的情况下,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施贝贝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让当事人这场婚姻纠纷中看到了希望。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施贝贝律师信念与专业并重,复杂的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破局。正如一句有力的话语所说“不要害怕!”,施贝贝律师用实际行动给予当事人勇气和力量。
施贝贝律师不仅婚姻案件中表现出色,债权债务案件中也坚守原则,展现出法律人的风骨。款项性质争议二审案件中,上诉人冯XX主张其与被上诉人孙XX之间11万元款项系合伙投资款,投资失败不应返还,而孙XX则主张该款为借款。一审判决认定为民间借贷,冯XX不服上诉。施贝贝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紧扣核心证据,抓住冯XX微信中“等我缓过来了,这个钱不会少你的”这一关键承诺,论证该表述与“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伙关系特征完全不符,更符合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意思表示。同时,施贝贝律师从合伙关系的构成要件出发,指出冯XX从未向孙XX披露经营状况、进行盈余分配等,有力反驳了其关于合伙关系的主张。对于冯XX二审中申请的证人证言,施贝贝律师通过质证指出该证言无其他证据印证,属于孤证,成功削弱了其证明力,促使二审法院不予采信,最终维持原判。这就如同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施贝贝律师面对不当利益的干扰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时,坚守原则,不为所动,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施贝贝律师用专业与温度,一个个案件中书写着法律人的担当。无论是婚姻纠纷中的温情化解,还是债权债务案件中的据理力争,都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坚定信念。未来的法律道路上,施贝贝律师将继续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的理念,陪当事人穿越法律的迷雾,走向公平与正义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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