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女士与被告李先生原系夫妻,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李先生抚养。近七年间,女儿实际由李先生母亲照顾,在惠州长期生活且学业稳定。谢女士认为李先生从事网约出租车工作,长期在深圳居住,女儿处于“留守”状态,自己职业稳定、收入较高,故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张卫军律师接受李先生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双方自离婚以来近七年的实际抚养情况,意识到这起案子的棘手之处在于如何有力反驳原告的主张,证明现有抚养关系对孩子更有利。
突破口在哪里呢?张卫军律师并未盲目提交大量书面证据,而是精准聚焦三个关键维度。他先是向法庭清晰呈现了女儿小李自2018年离婚后一直随奶奶在惠州生活的事实,形成了完整的居住、就学、作息规律的生活链条。接着,通过庭审发问,引导原告自认其在离婚后近七年内探视女儿不足五次,客观上缺乏实际抚养经验和亲子互动基础。最重要的是,在法庭询问环节,张律师协助被告促使女儿小李向法庭清晰表达了“我想还是跟我爸爸好一点,因为我在这边比较熟悉”的真实意愿。这一系列具体工作,让案子有了实质进展。
明确孩子意愿后,局面开始变化。张卫军律师结合《民法典》第1084条及司法解释第56条,针对原告提出的“被告职业不稳定、女儿处于留守状态”等主张逐一驳斥。他指出,被告虽在深圳开出租车,但每隔两日即返回惠州家中,且女儿由祖母长期稳定照料,学业成绩优良、生活习惯规律,不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同时,原告在深圳长期租房、存在常态化加班,若强行变更抚养权,将破坏孩子已适应六年的生活环境,造成教育中断和情感创伤。最终,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谢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张律师在该案中的核心价值在于,紧扣“孩子真实意愿”与“七年稳定抚养环境”两大核心防线,以精准的策略和清晰的论证,让法官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避免了孩子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
这起案子看起来特殊,其实暴露出婚姻家事领域一个普遍痛点:在抚养权变更纠纷中,很多人往往只强调自身条件,而忽略了孩子的真实意愿和已形成的稳定生活环境。张卫军律师的做法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张卫军律师处理这起抚养权变更案件时,始终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深入挖掘案件关键信息,精准运用法律条文进行抗辩。这种严谨、负责的办案风格,不仅为当事人赢得了官司,更保护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稳定成长。对于陷入抚养权纠纷的当事人来说,找到一个像张卫军律师这样能抓住核心要点、为孩子考虑的律师,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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