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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起纷争,二审如何驳回保险公司免责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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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4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戴丽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10201911101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136461953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戴丽萍,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入所执业以来,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致力于做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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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戴丽萍律师接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受害人因车祸死亡,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6万余元,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为由上诉。戴律师从多方面抗辩,二审法院采纳意见,维持原判,受害人近亲属成功获赔56万余元。
车祸赔偿起纷争,二审如何驳回保险公司免责抗辩?

张X、张X、张X、张XX是受害人王某的近亲属。王某骑非机动车和李X开的新能源车辆撞了,王某经医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李X开的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

事故给受害人近亲属造成了各项损失,加起来有80多万。张X他们就把保险公司和李X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20万,李X赔偿交强险外损失的70%,也就是56万多,保险公司要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20万,商业三者险内赔36万多,一共赔56万多。

可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它上诉说李X把原本约定为非营运的车辆拿去搞货XX营运了,车辆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还没通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商业三者险该免责。这时候,张X他们找到了我,委托我参与二审诉讼

接手这个案子后,我迅速锁定了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抗辩这个核心争议焦点,围绕它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保险公司提交了一些证据,我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这几个角度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指出这些证据根本没法证明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处于营运状态,而且这些证据也不是新证据,不应该被采纳。同时,我还提交了相关证据来佐证我方的主张。

在法律运用方面,我精准地援引了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我指出,保险公司没有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没有充分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所以这个条款不产生效力。而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车辆使用性质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采纳了我的抗辩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张X他们成功拿到了56万余元的赔偿款。

一开始,保险公司上诉,张X他们心里特别没底,担心拿不到这笔赔偿款。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包括对保险公司证据的质证、提交我方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等,最终实现了赔偿款全额获赔。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从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免责条款效力、事故因果关系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抗辩,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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