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张X、张X、张XX是受害人王某的近亲属。王某骑非机动车和李X开的新能源车辆撞了,王某经医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李X开的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
事故给受害人近亲属造成了各项损失,加起来有80多万。张X他们就把保险公司和李X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20万,李X赔偿交强险外损失的70%,也就是56万多,保险公司要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20万,商业三者险内赔36万多,一共赔56万多。
可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它上诉说李X把原本约定为非营运的车辆拿去搞货XX营运了,车辆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还没通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商业三者险该免责。这时候,张X他们找到了我,委托我参与二审诉讼。
接手这个案子后,我迅速锁定了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抗辩这个核心争议焦点,围绕它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保险公司提交了一些证据,我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这几个角度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指出这些证据根本没法证明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处于营运状态,而且这些证据也不是新证据,不应该被采纳。同时,我还提交了相关证据来佐证我方的主张。
在法律运用方面,我精准地援引了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我指出,保险公司没有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没有充分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所以这个条款不产生效力。而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车辆使用性质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采纳了我的抗辩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张X他们成功拿到了56万余元的赔偿款。
一开始,保险公司上诉,张X他们心里特别没底,担心拿不到这笔赔偿款。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包括对保险公司证据的质证、提交我方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等,最终实现了赔偿款全额获赔。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从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免责条款效力、事故因果关系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抗辩,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要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