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罪名定性错误、证据链不清晰以及法律适用争议等问题,常常让当事人陷入困境。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难题,李建鹏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的有力依靠。
李建鹏律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律师二审介入辩护。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甲某有期徒刑十年,甲某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李建鹏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某的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实现了二审重大改判。
在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中,李建鹏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分析。他指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某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虽然最终甲某仍被认定构成串通投标罪,但法院采纳了李建鹏律师“未造成实际损失”“与中标方无关联”等辩护意见,甲某仅被判处了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
还有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付某个人非吸资金达到2000余万元。李建鹏律师从非吸资金的性质、非吸金额与非法获利数额不匹配等角度介入辩护,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为付某办理了取保。
李建鹏律师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以精细化辩护和二审改判为专业特色,凭借精准的事实梳理与法律论证,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他还担任山西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刑事合规、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今,他依旧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