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着小型普通客车,在路口超速超越同向电动三轮车时,三轮车左转,两车发生碰撞。这一撞可不得了,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两车也都受损。
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了。而且当时还没有赔偿谅解,当事人面临着极大的风险。他很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后续还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被刑事处罚,留下案底,工作和家庭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并且现在交通类刑事案件有收紧、从严的趋势,很容易就直接被刑事拘留,然后被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当事人当时那是焦虑得不行,感觉天都要塌了。
曹頔繁律师介入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去会见了当事人,把案件的全面情况都了解清楚。之后马上和办案警官沟通,跟他们阐述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理由,还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当事人也就避免了被刑事拘留的不利局面。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頔繁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一个一个地核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问题、当事人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曹頔繁律师发现本案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从重处罚情节,他属于过失犯罪,是初犯、偶犯,还有自首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曹頔繁律师全程指导并协助当事人和被害人近亲属沟通协商。曹頔繁律师耐心地跟他们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当事人顺利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这也为案件从宽处理打下了关键基础。
曹頔繁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官多次沟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不起诉法律意见。在意见里,曹頔繁律师重点阐述了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论证了本案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还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真的召开了听证会,对案件的处理进行听证。最终,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采纳了曹頔繁律师全部的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获谅解、无严重违法情节等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最初面临着可能被刑事拘留、刑事处罚、留下案底的糟糕处境,而最终实现了无罪化处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犯罪记录。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找出责任认定存疑的地方,并且积极推动赔偿谅解,为从宽处理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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