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二审判决显示:维持一审准予离婚的判项;变更抚养费为张X支付2024年2-3月抚养费5400元,自2024年4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驳回张X其他上诉请求。
这份文书背后,是贾如梦律师的专业付出。贾如梦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在民商事、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毕业于河北大学,还曾有法院工作经历,深谙审判思维。
张X与李X离婚纠纷一案,张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贾如梦律师及另一名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贾如梦律师接案后,迅速对一审判决及上诉理由进行全面分析。她发现张X提交的离职证明可作为主张原判抚养费过高的有力依据,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抚养费应根据父母收入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的规定,贾如梦律师在二审中提交该离职证明,主张调整抚养费。
在证据收集方面,贾如梦律师细致入微。针对共同财产问题,她通过仔细梳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指出女方在聊天中认可存在存款10万元及父母赠与孩子的4.6万元,且女方离职补偿金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同时,她还主张法院应明确探视权具体方式。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抚养费是否应降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探视权的明确上。贾如梦律师坚持自己的观点,强调张X的离职事实对其经济状况的影响。二审法院经审理,虽然认定张X主动离职不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充分理由,但考虑到离职事实确已发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酌情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对于共同财产及探视权主张,因证据不足或未在一审提出,法院不予支持或告知另案处理。
贾如梦律师在本案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长期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她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服务的负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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