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先生,在一次施工爆炸事故中受重伤,身体多处残疾,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他将相关责任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护理费。
魏雅雯律师来自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民事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深入剖析案件关键。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之一的某丙公司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进行了注销。魏雅雯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某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发现该公司成立清算组并注销的过程存在一些问题。她多次前往南京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相关备案文件,深入了解公司注销的具体情况。
同时,魏雅雯律师仔细研究了之前的生效判决,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进行了梳理。她还与其他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他们的观点和诉求。在庭审过程中,魏雅雯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被告陈先生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陈先生并非原某丙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成立、注销等情况均不知情,且已经实缴出资,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魏雅雯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俞先生作为某丙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注销公司,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胡先生放弃对陈先生主张权利,被告孙先生、张先生、俞先生均同意共同对原告护理费的70%承担责任。根据各被告的责任比例及承担方式,被告孙先生、张先生、俞先生对护理费总额的70%即1022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某甲公司对护理费总额的10%即14600元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乙公司对护理费总额的20%即29200元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魏雅雯律师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魏律师专业又负责,把案子分析得很透彻。在整个过程中,她及时与我们沟通案件进展,让我们心里很踏实。魏雅雯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也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