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是巫XX。2021年3月3日,巫XX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2021年6月13日,巫XX在工作中受伤,此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XX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之后,双方的纠纷闹上了法庭。
这起案件有几个核心争议点:
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原告主张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院认为,既然已有生效判决认定,原告再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所以不予支持。
2.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原告未明确提出关于终止时间的主张。被告认为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法院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
3.工伤待遇具体金额: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所以,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
4.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因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
最终,法院判决: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员工入职时,一定要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中如果受伤,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结尾
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确认了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判决公司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解正军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从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工伤赔偿领域承办案件达2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被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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