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翔律师执业于广东佛山,是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拥有11年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法律顾问等领域。在此次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原告方(公诉机关)的诉讼主张是,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依据是相关的生产销售事实以及非法经营数额的统计,引用的法律条文表明此类行为构成犯罪且应受到相应刑罚。
被告方的初始困境在于,涉案金额较大,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面临被判处实刑和高额罚金的风险。证据缺口在于缺乏能证明自身可从轻、减轻处罚的有力证据。
孟翔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和量刑情节切入。针对公诉机关的主张,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炼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方面,紧急介入稳定局面,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最核心证据基础;另一方面,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庭审中,关键交锋在于对当事人量刑情节的辩论。公诉机关强调涉案金额大,应判处实刑。孟翔律师则拿出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已向被害单位赔偿并取得谅解等证据,说明当事人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紧急介入案件,固定从轻处罚的核心证据;精准论证量刑情节,让法院认可被告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协调控审观点,把控罚金尺度以降低被告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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