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赌场运营期间累计抽头渔利60余万元,被告人覃XX作为赌场原始股东、主犯,参与发起设立与分红,非法获利5万余元。并且,覃XX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构成累犯。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覃XX面临着极大的量刑压力。
许青山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全面梳理案卷材料,精准锁定辩护核心。他重点论证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积极促成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在整个过程中,许青山律师全程指导覃XX配合司法机关,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许青山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有力抗辩累犯从重影响,全力争取量刑从轻空间。
许青山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优势。从2019年执业至今,他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中,他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有效平衡了累犯从重的影响。通过全面梳理案卷材料,他能准确找到辩护的切入点,重点论证自首情节,为量刑争取到了有利因素。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配合中,他指导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些行动都为最终的辩护结果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许青山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综合考量累犯情节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赃款、赌资及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的建议刑期一致,实现了法定刑期内的最优结果。对于覃XX来说,这一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许青山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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