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律师出庭辩论助力驳回原告诉请

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律师出庭辩论助力驳回原告诉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9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唐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65人 执业7年
律所: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910151056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192519588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代理强制执行、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与仲裁。曾服务过知名企业案件,如西安赛格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的建设工程案件、陕西有色的劳务工程案件、中大国际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播电视台的常年法律顾问等。
更多>
导读:唐瑞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其在民商事执行等领域经验丰富,承办案件数百件。在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唐瑞律师为被告代理,通过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等行动,助力案件获得有利判决。
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律师出庭辩论助力驳回原告诉请

在汉中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原告张X为XX公司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告为某钢管租赁站。XX公司与钢管租赁站的租赁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XX公司需支付钢管租赁站租赁费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XX公司未履行。钢管租赁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钢管租赁站以XX公司为一人公司、张X未实缴增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为由,申请追加张X为被执行人,法院审查后作出追加裁定,裁定张X对XX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X不服该裁定,诉请不得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撤销该裁定并由钢管租赁站承担诉讼费

唐瑞律师作为钢管租赁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在办案过程中,唐瑞律师展现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庭审中,唐瑞律师协助被告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针对张X提出的已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出资期限未届满享有期限利益、XX公司对总包单位享有到期债权并已达成执行和解等主张,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力反驳。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张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张X负担。判决理由主要包括:张X作为一人公司唯一股东,仅提交营业执照、公司账户信息,未完成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举证责任,且有证据证明XX公司通过张X家属、员工账户流转资金,张X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XX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即便张X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依据法律规定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张X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张X主张XX公司对总包单位享有到期债权,但总包单位明确否认欠款,相关和解协议未获总包单位确认,无法律约束力,该主张缺乏有效证据支撑。

唐瑞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尤其在强制执行和合同类纠纷诉讼案件等方面经验丰富。在中,唐瑞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观点运用,帮助被告在案件中取得了有利结果,体现了其在民商事执行领域的专业优势,也为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